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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保定特殊教育中心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8-04-02 14:54:24点击次数:6975次

      为提高广大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加强与贫困学生家长的沟通,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校向全校学生发放了《高中毕业生》、《致初中生》“两封信”和《致家长一封信》,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更好地顺利实施。
      义务教育阶段: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
      高中(中职)教育阶段:
      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附:冀财教〔201714关于转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教财〔2017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

(编辑:lin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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